一、日程安排
展会时间:2018年4月14日-15日。
布展时间:2018年4月12日-13日。
展会地点:深圳会展中心(深圳福田区福华三路)。
以上详尽时间请参阅《参展手册》。
二、参展流程
(一)登录网站。已注册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大会官网(www.ciep.gov.cn)可修改单位基本资料;新参展单位登录人才大会网站注册,填写单位基本资料,经审核成为注册用户。
(二)申请展位。登录大会网站,点击“我要参展”填写资料申请展位,同时下载打印填写好《展位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传真或扫描后发至大会邮箱(传真:0755-88101713,邮箱:ciepsz@126.com)。
(三)展位确认。大会组委会办公室收到参展申请表后,发出展位确认书,各参展单位及时缴纳有关费用,并按确认书要求按时入场布展。
(四)申请时间。特装展位申报截止日期2018年3月15日,标准展位申报截止日期2018年3月20日。
三、收费标准
(一)展位费。标准展位:5000元/个;特装展位500元/㎡(36㎡起租。)
(二)电费。按实际需求缴纳(标准展位无需缴纳)。
(三)特装管理费。大会预选供应商按25元/㎡收取特装管理费,非大会预选供应商按40元/㎡收取特装管理费(建议此费用由搭建公司缴纳)。
(四)安全清洁押金。100㎡以下(含100㎡)展位收取清洁、安全押金5万元;100㎡以上展位收取清洁、安全押金10万元。展会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未接到城管局或会展中心相关投诉,所交清洁安全押金全额返还(此费用由搭建公司缴纳)。
(五)施工加班费。根据深圳会展中心收费标准据实核收(大会组委会办公室不推荐各参展单位超时加班)。
(六)施工证件。10元/个,由各搭建公司办理报到手续时按需购买。
(七)保险费用。为确保各项筹备工作安全,所有特装展位均需自行购置意外险(组委会已购置大会公共责任险,特装展位仍需自行购置)。
(八)广告费用。按需支付(详情请参阅参展手册)。
四、布(撤)展要求
(一)标准展位
1.根据行业惯例,标准展位基本搭建由大会组委会统一制作(含洽谈桌一张、折椅两把、100W短臂射灯两只、220V/500W电源插座一个),超出物料请自行租赁。
2.标准展位参展单位需于2018年4月1日前提供门楣资料(即参展单位中英文全称),大会统一制作。
3.展位内展示内容请自行设计制作(规格:每块展板2.35m高*0.95m宽),根据深圳会展中心最新要求,禁止使用KT板、泡沫、弹力布等易燃物品布置展位。
(二)特装展位
1.资料审核。申请特装展位的参展单位必须于2018年3月25日前将有关搭建的设计资料交送大会展务服务商审核。审核资料包括特装图纸(全套)、施工单位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水电及相关设施租赁表、签署后的《深圳会展中心施工安全责任书》《消防防火安全责任书》。逾期未报者,展务服务商有权拒绝进场搭建。
2.展位限高。特装展位限高5米。展台结构必须牢固可靠、严禁吊点;禁止搭建二层展位。并要展位负责人签署《消防(防火)及展位搭建安全责任确认书》。
3.用电申报。展会期间,各参展单位凡需接装施工、演示机器等动力用电、增加展柜、展区照明灯具及使用录像机、电视机、复印机、灯箱等用电设备,不论功率大小,一律办理用电申报手续(可到现场服务台缴费办理),并由深圳会展中心指派专业电工送电。
4.消防安全。根据深圳会展中心消防安全要求,布展作业期间,所有进馆人员均需佩戴安全帽,请各参展单位交由各搭建公司自行购置。
5.撤展要求。根据大会统一部署,撤展工作于2018年4月15日16:00以后开始至当晚22:00,全部结束。原则上不允许在16点前打包物品撤展及开具放行条。
6.押金退还。在撤展结束前,施工单位将展台的垃圾清运出展馆(原则上场地必须恢复进馆布展前样貌),并由现场管理人员确认签字,在展馆方验收场地无误后,于展会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给予办理退还押金手续(不签字确认的展台不予办理押金退还手续),未清理垃圾的展台将不予退还清洁押金。清理不干净或将垃圾丢弃在其他不允许的地方的展台则扣除相应押金。
五、大会证件
(一)证件类别
1.参展证。供布展、展览、撤展期间展商进入展场作凭证。每展位按照每9 ㎡配备3 -4个参展证配发,最多不超20个。
2.施工证、车辆通行证(货车)。在布展期间供特装空地展商及搭建商进场使用。
温馨提示:车辆通行(小车)根据深圳交通管理规定,外埠车辆高峰时段不允许通行,确需大会期间通行的,请于2018年3月31日前在官网备案,以便组委会提前做好交警备案工作。
3.贵宾证。供各参展代表团团长使用,原则上每代表团1个,特殊情况需提前申请。
4.嘉宾证。供各代表团主要领导使用,原则上每代表团不超过5个。
5.代表证。供其他参会人员使用,按需配发。
(二)证件办理
1.证件需登录大会官网申请,特殊需求需注明申请原因。
2.组委会办公室将在4月12-13日 (08:30-18:00)在展商报到处(二楼205服务台)发放参展证,展商可凭组委会发放的“展商报到通知单”(需加盖公章 )到现场领取参展证。
(三)证件管理
1.展览期间凭证件进出展馆,参展证不得转让。
2.证件不得转借、变卖、涂改。
3.如出现证件丢失,请凭有效证件到主办单位服务处,办理补办手续。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钟大华0755-88123209,廖惠莲0755-88123115。
传真:0755-88101713
官网:www.ciep.gov.cn